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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条“硬核”措施促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2020-07-13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魏来


在业内人士看来,《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将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共同构筑起全方位支撑示范区发展的政策体系。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合力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下称“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发展,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近日共同发布《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支持政策》)。

针对两区一县提出的现实需求问题,《支持政策》在两省一市政府事权范围内进行制度设计,谋划制度供给,尽可能为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提供更为有力的制度保障,从改革赋权、用地保障、要素流动、财政金融支持、“新基建”建设、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管理和服务创新、组织保障八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政策措施。

财政、金融政策齐发力

加速示范区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财政资金和金融资源的支持。《支持政策》提出,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明确两省一市共同出资设立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3年累计不少于100亿元。同时,扩大金融领域开放,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发展与一体化示范区相匹配的特色金融,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对跨越两省一市边界的示范区而言,真正推动一体化发展的瓶颈正在于各自差异的财税政策和金融体系,尤其是财税利益共享、金融要素自由流动,是真正撬动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点。”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陶希东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专项资金的设立,为示范区切实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布局、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实质性一体化行动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示范区执委会发挥更大、更有效的跨区域调控赋予了强有力的工具。

民银智库宏观区域研究团队负责人应习文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示范区的先行启动区面积660平方公里,包括5个镇,人口约在百万级别,三年累计不少于100亿元的专项资金,人均可达万元级别。

“此外,还将配套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从数额看财政支持力度较大。再搭配金融资金,尤其是金融开放和绿色金融,有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有望撬动千亿级资金规模,对先行启动区的发展形成实质性利好。”应习文称。

此外,《支持政策》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在示范区依法设立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以及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跨区域在示范区设立分支机构,深化业务创新。支持在示范区发展绿色信贷,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推行绿色保险,开展水权、排污权等创新业务。

“金融开放政策,有助于资金要素向示范区集聚和流动,提高金融资本配置效率。尤其是绿色金融的发展,可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对做大做强示范区绿色产业、促进示范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均将产生重大的现实意义。”陶希东指出。

强化用地保障助力跨界融合

《支持政策》明确,强化用地保障,示范区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由两省一市优先保障,并建立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机制,周转期最长不超过5年,保障示范区重大项目实施。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能,鼓励土地混合利用。

陶希东表示,《支持政策》是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具体落实和细化,其中土地建设用地指标在示范区内的跨省优先保障、统筹调剂和周转,必将为“行政区经济”的跨界融合与高质量一体化注入新活力和新动力。

“强化用地保障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整合土地资源,确保轨道、高速公路、国道、航道、通用机场等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项目得以落地,为示范区一体化发展注入新活力。”陶希东指出,“同时,此举还有利于按照绿色发展的战略功能定位和要求,科学高效的配置重大绿色产业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秩序,提高整个区域的地均产出和土地价值,从而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升级等注入发展新动力。”

应习文认为,示范区最重要的目标是建成人地和谐的生态高地,因此对保障耕地和生态用地要求很高。

“面对土地要素的制约,正需要发挥一体化机制下的协调周转机制。”应习文表示,政策对提高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的土地配置效能、落实土地节约利用原则、解决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促资源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

《支持政策》明确,促进资源要素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探索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和激励机制,推动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探索“揭榜制”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机制。推进统一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完善吸引海外人才制度,放宽外国高科技人才相关限制。

华略智库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赵永超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说:“示范区是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引领下的特殊合作区域,主要目标是打破我国固有行政区划边界,推进绿色、高效发展一体化。因此,在22条政策里,绝大部分与加快要素一体化配置相关。”

陶希东表示,从全球来看,世界竞争已转向“创新竞争赛道”。创新生态系统的打造,是一个区域或城市抢占发展制高点的关键所在。

《支持政策》确立的有关各类资源要素的跨界自由流动、共建共享举措,尤其是科技创新要素的流动共享,将直接加快示范区创新生态系统的建设进程。

陶希东认为,这将会带来两大效应。第一,加快各类科技信息和创新成果的跨界流动、共享、转化速度,促进示范区科技要素供需对接与整合,形成跨区域协同创新体体系,在交易互动共享中将会孕育出更多、更有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创新高地建设。第二,职业资格考试与职称评定标准的统一,为各类科技创新人才在示范区的跨界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提供了条件,示范区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和聚合力将会显著提升。

应习文表示,《支持政策》通过推进教育资源共享、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文化旅游发展、放宽科技人才准入等方面,吸引人才、技术、劳动力等多项要素进入先行启动区,紧紧抓住了区域发展就是要“吸引各方要素汇聚,推进要素市场化”这一关键。

“目前来看,跨行政区域进行市场化资源要素配置,最难的就是金融、财政、土地和数据。《支持政策》有关金融、财政、土地的一体化举措具有深远的积极作用。”赵永超指出,首先,探索区域要素市场一体化的新机制,通过市场机制一体化激活示范区内要素流动性,释放级差价值。其次,以绿色经济为突出特征,探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新模式,发挥协调发展和绿色发展两个新发展理念的叠加效应,将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具备引领价值。第三,形成一整套具有创新引领作用的“样本”,为全国类似地区提供发展标杆,待成熟后,可在长三角或其他一体化发展区域进行复制推广。

“以上三点是示范区有别于其他试验区的鲜明特点,在我国启动内外‘双循环’的背景下,具有相当深远的示范价值。”赵永超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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