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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的精神,我委牵头组织起草了我省《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

联系人:吴旭

联系电话:0571-87052712

传真:0571-87053368

邮箱:zjsfgw1030@163.com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

 

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商业繁荣,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持更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涌现。支持各类互联网平台以数据赋能生产企业、促进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推动工业互联网和消费互联网协同发展,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培育信息消费、定制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等新模式。积极开展新零售标杆城市和新零售示范企业创建,推动零售模式创新。鼓励发展“互联网 旧货”、“互联网 资源循环”,支持二手闲置物品在线交易平台发展。支持菜鸟绿色联盟发展,大力推广电子面单,探索简易包装和无包装配送,建立完善末端回收体系,促进循环消费。对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创业创新和有序发展。

(二)推动流通企业创新转型。积极开展省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供应链发展技术和模式,推进杭州、宁波国家级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鼓励传统百货店、老旧厂区等工业遗存向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转型。支持大型百货购物中心、连锁超市等提升线下消费体验,创新经营方式,拓展线上业务。鼓励将大型体育场馆改造升级为体育服务综合体,编制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指南,重点打造10个体育综合体改造示范项目。优化城市物流仓储配套用地布局,合理保障流通业用地需求,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

(三)大力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加强规划引领,突出城市底蕴,加大对步行街的基础设施、交通设施、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等新建改建项目支持力度。优化业态结构,推进名品名店名街联动,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培育当地特色品牌和老字号品牌,大力发展首店、体验店和品牌旗舰店等新模式。加快推广应用5g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ar/vr等新技术,建设智慧步行街区。探索将户外营销活动审批权下放至街区管理机构,放宽商业街区商铺户外店招及营销活动管理要求,营造丰富多彩的商业氛围。深入推进国省级步行街建设,创建1-2条国家级高品质步行街、20条左右省级高品质步行街。

(四)完善商业网点建设管理。科学编制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强社区公益性商业网点建设,优化商业布局规划建设,提升社区商业配套服务。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支持便利店增加快递外卖、市政缴费、社区配送等便民生活服务项目,减少连锁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间,简化便利店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商业建设项目多审合一,积极开展“一照多址”登记试点,以设区市为单位采用“总部审批、单店备案”方式办理证照。强化连锁企业总部的管理责任,全面落实连锁企业依法申请和享受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加快推进连锁企业社零统计和地方分税改革。

(五)打造15分钟社区便民消费圈。对标未来社区的教育、健康、养老、服务、治理等九大场景,统筹推进社区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完善“互联网 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打造便民服务圈。鼓励各地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加装,探索开展为特困老人、低保老人、失独家庭提供居室适老化改造服务,并给予财政支持和税费优惠。推广湖州城市末端配送智能化治理经验,推动城市末端绿色配送体系规范化标准化,提高配送体系智能绿色集约化水平。

(六)拓展农村流通消费网络。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邮政下乡和快递下乡工程,优化农村快递服务互联网接入,支持农资、建材等商品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农村市场。探索推广“特色产业村 新零售”模式,力争全省建成2000个淘宝村。改造提升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促进形成以乡镇为中心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培育30个现代商贸特色镇、100个商贸发展示范村建设。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和中心站点建设,建设1.8万个村级农村物流网点,实现行政村快递全覆盖。推广“村邮站 快递超市 简易金融”模式,鼓励农村邮政网点向“快递超市”转型。

(七)扩大农产品流通。实施“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创新农产品网上销售模式,支持各地整合资源建设区域性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推进一批农业基地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探索农产品网上大宗交易模式和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积极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鼓励现代农业园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烘干、保鲜、包装、储藏等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市打造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体系化物流配送和营销网络为一体的农产品物流加工园区。促进现代农业园区与周边社区、景区等联动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接二连三,因地制宜向农业 休闲旅游、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产业延伸。

(八)繁荣夜间经济。研究制定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政策,丰富夜间经济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和“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饮街区,支持开设24小时营业便利店。依托美食街、公园、电影院、高校、创业创新集中区域等打造餐饮集聚型、文体消费型、便利服务型和百姓生活型夜间经济集聚区,培育20个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创建30个夜间经济集聚区。打造一批城市“夜经济”地标。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将涉及夜间经济尤其是城市管理领域的夜间摊点临时占道、户外广告和临时停车位设置等审批权限下放至街区。

(九)活跃假日消费。充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支持开设节假日步行街、集市和休闲文体专区等常态化消费场所,结合实际在规划引导、场地设施、交通安全保障等方面支持。积极促进商旅文体跨界融合,打造一批商旅文体融合示范城市,开展“互联网 旅游”创新试点,拓宽假日消费空间。以商业综合体和购物中心为核心,打造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相结合的假日消费场景,高水准打造假日消费ip和文商旅融合打卡地。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十)增强汽车消费市场活力。研究制定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加快老旧高排车辆淘汰更新,释放城乡汽车消费潜力,规范二手车流通与扩大出口。鼓励杭州优化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对久摇不中或无车家庭给予针对性倾斜政策,鼓励逐步放宽乃至取消小客车限购政策。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对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购置及运营给予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并给予财政支持。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放宽限迁管制,研究二手车出口增值税、购置税等退税政策,拓展二手车出口市场。

(十一)积极推动出口转内销。实施出口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帮扶行动,引导出口企业打造自有品牌,在品字标培育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积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互联网平台开展宣介活动,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支持阿里巴巴、网易等平台深化与全省百余个制造业集群和上千种名优特新品对接,推广严选、心选、鲸选等联合出口企业运作品牌模式和协同制造模式。在综合保税区积极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落实允许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的政策。

(十二)推动内外贸体系一体化。加强杭州、宁波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强国际化消费城市、国家级和省级步行街及旅游景区境外游客的离境退税支持,打造一批吸引健康体检、整形美容等中高端服务消费回流的载体。深化杭州、宁波、义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争取温州等地增设跨境电商综试区,推动嘉兴、舟山综保区申报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资格,满足优质国外商品消费需求。培育面向全球的一体化供应链、综合性跨境包裹、商业快件等快递物流服务供应商,做好快递业“两进一出”试点工作,支持邮政快递、菜鸟物流等一批平台加快全球化布局,打通跨境电商“最后一公里”。支持嘉兴圆通全球航空快递物流枢纽建设,加速形成全球航空快递物流资源配置中心。完善国际快递物流通道,推进长三角快递物流区域中心建设。

(十三)降低流通企业成本。全面落实工商主体用电同价政策。实施新一轮物流降税清费政策,建设10个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示范区,力争减免公路收费、内河运输及港口收费80亿元。允许物流辅助、仓储等生活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进一步扩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对传统流通企业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特别是高性能物流进口设备实施加速折旧政策,鼓励流通企业研发创新。

(十四)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统筹用好各项专项资金和政策,补齐流通领域短板。探索设立消费升级专项基金,分设流通创新引导基金、国际快递物流引导基金等子基金,支持拓展国内外流通网络设施、促进扩大消费,助推流通强省、消费强省建设。深化供应链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发展内销信用担保模式,为出口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对新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

(十五)优化市场流通环境。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建立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力争放心消费指数达0.9以上,放心消费区域对全省主要乡村、街区、商场、市场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行厂商一体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符合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占放心消费单位的50%以上。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平台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依法严厉打击泄露和滥用用户信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加快落实好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取消和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政府等事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新发展流通、推动消费升级、促进扩大消费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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