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设立、运作等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0年5月30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1.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进入凯发k8国际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中心官网首页入口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传真:010-88061446。
3.电子邮箱:。
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邮编:100033。
中国证监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