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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精神,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做强滇中、搞活沿边、多点支撑、联动廊带”的发展布局,立足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和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增强创新发展动力,建立统筹有力、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享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为把我省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年底,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有效遏制区域分化、规范区域开发秩序、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到2025年,“做强滇中、搞活沿边、多点支撑、联动廊带”的发展布局基本形成。滇中城市群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源。373个抵边行政村全部建成新时代边境小康村,形成便捷畅通的交通体系,实现更高水平通关便利化,沿边开放经济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我国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到2035年,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全面形成。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到本世纪中叶,建立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强化“做强滇中”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

 ——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和产业体系。推动以制造业为重点的产业链延伸、产业集群化发展。以滇中新区为龙头,推动各类开发区提质增效,着力培育若干万亿级、千亿级产业,改造提升烟草、冶金、石油和化学工业等产业,加快钢铁产业转型升级,稳妥发展新型煤化工,建设绿色铝材、绿色硅材等产业集群。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鼓励发展平台经济、分享经济等新业态。    

——构建县市互联互通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重点实施滇中城市群高速公路环线,建成武定至倘甸至寻甸、昆明至倘甸等高速公路,建设长水至双龙、陆良至寻甸等高速公路,扩容国高“卡脖子”路段,强化县级节点互联互通。逐步实施滇中铁路环线建设,建设完成渝昆高铁、弥蒙铁路、成昆铁路扩能改造等项目,建设昆楚大丽高速铁路、成昆高铁云南段、深南昆高铁云南段,规划研究渝昆和沪昆高铁连接线等铁路。建成昆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重点推进昆明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新建蒙自、宣威、楚雄、玉溪等机场及昆明第二机场,合理布局一批通用机场,强化与玉溪、曲靖、红河、楚雄等城市之间的互联互通。    

——推进城市化进程。推动昆明市与滇中新区“市区融合”,形成以昆明为引领,曲靖、玉溪、楚雄、蒙自为带动,其他县城和特色小镇为支撑的发展格局。建设以昆明为中心的1小时经济圈,以节点城市为中心的半小时经济圈。提高滇中城市群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带动全省城镇化率提高。    

——提高创新能力。建立与中央驻滇科研机构的长效合作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推进铝工业研究中心、硅工业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在滇中地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高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能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双创”升级版。   

 ——推动教育卫生高质量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扩容提质,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支持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和其他高校提升内涵发展质量。推动国家心血管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争取国家呼吸系统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落地云南,加快“互联网 医疗健康”发展。    

——带动消费和房地产健康发展。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积极申报国家级步行街试点。引导家政服务与养老、托幼、托育融合发展,形成消费新业态。增加服务消费的中高端供给,促进服务消费结构加快调整和升级。健全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房地产供给侧改革,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以“搞活沿边”、“联动廊带”

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升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合作水平。积极融入孟中印缅、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以及中缅、中老泰、中越经济走廊建设。高水平建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提升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及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的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    

——加快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贯通沿边高速公路,建成腾冲至陇川、瑞丽至孟连等高速公路,建设泸水至片马口岸、瑞丽至弄岛口岸、金平至金水河口岸等高速公路,实施g219国道云南部分、s327省道等升级改造。建成大瑞、大临、玉磨等铁路,建设西南沿边铁路猴桥至那坡(百色)段、临沧至清水河等铁路,规划研究连接重要景区的高速铁路、连接重要边境口岸的铁路。新建勐腊机场,实施西双版纳嘎洒机场、澜沧景迈机场等改扩建项目,推进普洱思茅机场迁建前期工作,规划研究新建孟定机场。打造一批区域性口岸城市交通枢纽。推动中老高等级电力互联互通等项目前期工作并尽快开工建设。推进省内天然气支线管网与中缅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    

——推进更高水平贸易通关便利化。加强与周边国家口岸的功能衔接、信息互通,为跨境贸易提供集成通关、便捷式运输等综合性物流服务。建设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口岸(通道)联检查验设施建设,争取在磨憨口岸探索实行“一地两检”等便利化措施。推动落实跨境人民币结算有关政策。推动商业银行在沿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推动边境小康村建设。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和守边固边工程,制定实施边境小康村建设方案,加大投入力度,突出抓好基础设施、经济发展、生态宜居、社会进步、乡村治理等领域工作,确保用3年时间,将373个抵边行政村建成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新时代边境小康村。    

——促进边境特色产业发展。引进高水平新能源汽车电池等零配件企业,推动新能源汽车进入周边国家市场。积极发展跨境旅游,推动珠宝玉石等特色资源深加工产业发展壮大,拓展跨境金融合作,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打造一批产业基地。率先推动瑞丽在跨境电商等领域取得创新成果、河口在加工贸易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构建“多点支撑”的城镇体系

  ——推动城镇群建设。实施城镇品质提升行动,以昆明市与滇中新区“市区融合”推动滇中城市群建设;以大滇西旅游环线推动滇西、滇西北城镇群建设;以面向北部湾和越南的区域合作推动滇东南、滇西南城镇群建设;以孟中印缅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推动滇西南城镇群建设;以打造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示范区推动滇东北城镇群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做强做大县域特色产业,形成高原山地型、沿边口岸型、民族文化型、生态自然型等多样化的小城镇体系。    

——纵深推进滇西发展。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为抓手,沿线建设大理、丽江、香格里拉、腾冲、德宏等旅游城市,加快大理古城、大研古城、和顺古镇等特色小镇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康养小镇以及大型文旅综合体、半山酒店等。构建以大环线为主干、小环线为补充的大滇西公路网,加快实施德贡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动老君山、独龙江、梅里雪山、巴拉格宗、泸沽湖等创建5a级景区,推进景区、景点建设迈上新台阶,努力把大滇西旅游环线打造成为世界独一无二的旅游胜地。

加快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聚焦怒江州、迪庆州、昭通市等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县,瞄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短板弱项,加大政策措施、资金投入支持力度,集中力量打赢“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战,确保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基础上压茬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保持民族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把革命老区、老工业地区、资源型地区、生态退化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

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高标准建设“一部手机办事通”,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充分流动。完善区域交易平台和制度。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按照中央部署,适时推动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探索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鼓励引导开展水权交易;适时扩大碳排放权交易的行业覆盖范围;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试点,打造区域性国际化电力交易中心;加快花卉、中药材等国际交易中心设立工作,推动咖啡、茶叶等国际交易中心提质增效。

拓展区域合作机制

推动各地区联动合作。引导建立跨州(市)重大问题协调机制,有序发展跨州(市)行业协会商会,鼓励组建跨州(市)合作平台。深化省际区域合作。积极参与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推动粤桂黔滇高铁经济带建设,推动滇粤、滇黔、滇桂、滇川、滇琼深化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落实。积极开展国际区域合作。鼓励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领域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澜湄合作机制作用,深化云南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推进与周边国家农业政策对接和标准互认,深化跨境农业合作。

深化区域互助合作机制

深化沪滇、粤滇扶贫协作和交流合作。鼓励广大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到我省投资兴业,参与脱贫攻坚。

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推进干部双向挂职、人才双向交流。

探索建立省内经济较发达县(市、区)对口帮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制度

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

实行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对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给予更多支持,完善省内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长江流域和南盘江、赤水河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确保资源价格能够涵盖开采成本以及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等成本;对在贫困地区开发能源资源的新建项目,采取资金、资产折价量化为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

稳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州(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省级承担较高分担比例的基础上,实行州(市)差别化分担,贫困地区承担相对较低的支出责任。完善有关转移支付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向特殊类型地区倾斜。加快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支持各地区与教育卫生等优质公共服务机构合作,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跨区域共享,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跨区域流转衔接制度,健全区域公共卫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探索推广“互联网 教育”,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建设。

创新区域政策调控机制

发挥州(市)比较优势,增强财政、产业、土地、环保、人才等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和联动性。保障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对边境和特殊困难地区实行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倾斜。加强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的环境监管。鼓励各地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健全区域发展保障机制

加强州(市)、县(市、区)规划衔接,鼓励州(市)、县(市、区)联合编制区域规划,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建立区域发展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区域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建立区域发展风险识别、防控和应急制度。

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的领导,压实属地主体责任。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方案,及时对接国家部委,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州(市)要建立工作落实机制,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顺畅运行。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加强对全省县域经济运行的监测,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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